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3-19 18:51:22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因执行财政部发布的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自2025年1月1日起,公司将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视同金融工具,按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处理,不确认销售收入,差额计入投资收益,期末持有的标准仓单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此次变更不影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董事会已审议通过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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