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3-19 18:26:51
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宁盈新置业有限公司收到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案为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与西宁新华联房地产有限公司、西宁置业就贷款偿还纠纷诉讼事项。截至公告日,公司及其他尚未披露的未达到披露标准的诉讼事项涉及金额合计45,415.5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2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本次判决为终审判决,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尚无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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