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3-19 18:24:05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监管要求,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控有效性进行评价。董事会认为,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发现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内部控制审计意见与公司评价结论一致。纳入评价范围的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分别占合并报表的86.40%和97.83%。自评价基准日至报告发布日,无影响内控有效性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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