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港股公告摘要
2026-03-19 09:01:29
(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条例)
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适用于公司H股发行上市后。该细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香港联合交易所证券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旨在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由三名及以上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比超过二分之一,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并经委员过半数选举产生。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和审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考核标准并组织实施考核;检讨管理层薪酬建议;厘定或建议执行董事及高管的薪酬待遇、赔偿安排;监督薪酬制度执行;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及相关股份计划事项;确保董事不参与自身薪酬决策等。委员会决议须报董事会审议,董事会未采纳建议时应说明理由并按规定披露。委员会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并形成会议记录存档。本细则自H股上市之日起生效,原细则同时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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