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3-18 21:08:16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规范董事会审计与合规委员会运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公司制定本实施细则。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且至少1名为会计专业人士,负责监督外部审计、内部审计、财务信息披露、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及合规管理等工作。委员会需定期召开会议,对财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聘任、会计政策变更等事项进行审议并提交董事会。公司应为其履职提供必要支持,并按规定披露委员会人员情况及履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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