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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鳌科技: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3-18 19:18:42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符合实施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该计划内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外籍员工及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亲属,资金来源为激励对象自筹,公司未提供财务资助,相关程序已履行董事会审议等阶段,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证券之星资讯

2026-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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