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3-18 00:42:39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议案及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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