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3-17 20:58:09
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就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出具法律意见。本次股东会于2026年3月17日以现场与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会议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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