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3-17 20:39:08
孙志刚作为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出席董事会6次、股东会3次,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参与战略委员会工作,对关联交易、定期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董事及高管薪酬、股权激励等事项发表意见,未提议召开会议或聘请外部机构,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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