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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花王: 北京金杜(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实施情况之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3-17 20:13:51

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顺景管理以现金方式购买安徽尼威汽车动力系统有限公司55.50%股权,其中50.11%股权来自非国资交易对方,5.39%股权通过公开挂牌方式竞购取得。标的资产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顺景管理已按协议进度支付部分交易价款。本次交易已履行必要的批准程序,相关协议正在履行中,未发生资金占用或关联担保情形,后续将按约定支付剩余款项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证券之星资讯

2026-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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