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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神华: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3-17 20:13:38

中国神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国家能源集团旗下多家公司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已获得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上交所及中国证监会批准。截至2026年3月13日,标的资产已完成过户登记,新增股份已办理登记,验资完成。中国神华尚需支付现金对价,并在证监会批复有效期内募集配套资金。交易各方已履行相关协议及承诺,未出现重大信息披露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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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之星资讯

2026-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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