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3-17 01:01:10
程俊女士作为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任期内,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履行职责,出席全部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未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参会情况。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和提名委员会委员,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对关联交易、定期报告、续聘审计机构、董事及高管任免、薪酬方案、股权激励归属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相关事项程序合法、定价公允,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持续关注内部控制、财务信息披露真实性,与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沟通,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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