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3-17 01:01:02
潘林华作为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任期内,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履行职责,出席全部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参与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对关联交易、定期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董事及高管提名任免、薪酬方案、股权激励归属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各项决策程序合法、内容合规,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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