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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能技术: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3-16 22:57:06

海能未来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在任独立董事臧恒昌、吕瑞敏、梁锦梅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确认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等不存在在公司或控股股东附属企业任职、持有公司较大比例股份、与公司存在重大业务往来或接受公司服务费用等情形,最近十二个月内亦无上述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不存在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董事会认为现任独立董事具备独立性,符合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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