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3-16 22:36:00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适用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非独立董事按所任管理职务领取薪酬,未任职者原则上不领取董事津贴;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度,不再发放其他薪酬。薪酬组成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津贴、社会保险及福利等,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绩效薪酬与公司年度经营绩效及ESG等相关管理事项挂钩,可递延发放。中长期激励包括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等。薪酬均为税前金额,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费用等。离任时按实际任期计算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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