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3-13 21:33:48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6年修订)》,明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和审查其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召集人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相关薪酬方案须报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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