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3-13 20:46:31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因公司层面2025年业绩考核未达到触发值,导致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董事会决定作废剩余限制性股票40.492万股。该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规定。公司尚需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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