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3-13 17:08:00
华映科技收到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6)闽01执281号之一,裁定在中华映管(百慕大)应履行义务范围内拍卖、变卖其持有的华映科技股份,以执行业绩补偿款3,029,027,800元及利息等。本案一审判决生效后,大同公司上诉被驳回,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福建省高院已将案件指定福州中院执行,福州中院于2026年2月24日立案。目前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进行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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