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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精工: 上海锐敏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3-12 00:04:44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事项已取得意大利和西班牙的外商投资审查通过,以及波兰反垄断审查批准。外汇管理和跨境投资方面,涉及境内标的公司的股权转让无需额外商务审批,相关信息将在交割后报送。境外标的公司股权处置无需发改委变更手续,后续将办理商务部门注销手续。本次交易尚需上市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证券之星资讯

2026-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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