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3-11 22:18:39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卢海航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经核查,卢海航先生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能力,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行政处罚或公开谴责,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提名程序合法合规,已征得被提名人同意。委员会一致同意提名卢海航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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