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港股公告摘要
2026-03-10 10:02:25
(原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旨在规范公司领导人员产生机制,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该规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制定。提名委员会为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相关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与审核。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2名,并至少包含一名不同性别的董事。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经委员选举并报董事会批准。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建议董事会规模与构成、研究选任标准、遴选并审查董事及高管人选、评估董事会架构与多元化政策、评核独立董事独立性、提出继任计划建议等。委员会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及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本规则自公司发行H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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