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3-05 20:31:27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就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于2026年3月5日召开,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共303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4717%。会议审议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25%,议案获通过。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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