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3-04 23:40:25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具备实施主体资格;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包括独立董事、持股5%以上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属;激励对象名单将进行内部公示,审核意见将在股东大会前披露;《激励计划(草案)》内容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未提供财务资助;实施该计划有助于建立长效激励机制,促进公司长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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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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