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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业科技: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自查报告的专项核查意见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3-04 20:23:50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对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北京思凌科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股权的相关主体在自查期间买卖股票情况进行了核查。自查期间为2025年2月18日至2025年12月26日,核查范围包括上市公司、交易对方、标的公司、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及其直系亲属。经核查,部分自然人及机构在自查期间存在买卖通业科技股票的行为,均已出具说明及承诺,确认交易行为独立,未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律师认为上述行为不构成内幕交易,对本次交易不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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