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2-27 21:00:35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规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职务等情形的离职管理。制度明确离职程序、股份锁定要求、信息披露义务、工作交接安排,以及离职后忠实义务、保密义务、竞业限制义务等内容。规定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继续履行未完成的公开承诺,并配合履职期间事项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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