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2-26 22:12:56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说明,公司在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未发生《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认定的重大资产交易行为,不存在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情况,亦不存在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购买、出售资产的交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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