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2-26 20:28:50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股东对相关子议案回避表决。现场会议由董事长陈德军主持,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系统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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