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2-24 20:20:57
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白洪法、董事兼总监石荣、总监张春分别计划在2026年3月18日至6月17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减持原因均为个人资金需求。三人拟减持股份来源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且减持数量均不超过其持有股份总数的25%。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不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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