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港股公告摘要
2026-02-24 17:01:37
(原标题:于二零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举行之股东特别大会适用之代表委任表格)
本文件为上海实业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363)就将于2026年4月23日举行的股东特别大会所发出的代表委任表格。该大会将于当日下午三时正于香港湾仔告士打道39号夏悫大厦26楼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将审议并酌情通过以下决议案:1. 确认、追认及批准金融服务业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2. a) 重选张黔教授为董事;b) 重选唐嘉盛先生为董事;c) 授权董事会厘定董事酬金。股东须在大会或续会举行时间至少48小时前,将已签署的代表委任表格及相关授权文件送达公司注册办事处或股份过户登记处,方为有效。受委任代表无需为公司股东,但必须亲自出席会议。股东填妥委任表格后仍可亲自出席并投票,届时委任将视为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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