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港股公告摘要
2026-02-20 18:08:50
(原标题: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2作出的交易披露)
2026年2月16日,执行人员接获依据香港《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规则22提交的证券交易披露。陈芳于2026年2月9日行使多项股票期权,涉及怡园酒业控股有限公司股份。具体包括:行使1,000,000份期权,行使价为每股0.1860港元,期权期限自2022年5月17日至2031年5月16日;行使3,000,000份期权,行使价相同,期权期限自2023年5月17日至2031年5月16日;以及行使4,000,000份期权,行使价相同,期权期限自2024年5月17日至2031年5月16日。上述交易共支付期权金额合计1,488,000港元。交易完成后,陈芳持有相关证券数额为0。所有交易均为本人账户进行。注:陈芳被认定为与受要约公司有关连的一致行动人士,属于第(1)类联系人。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3-18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3-18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3-18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3-18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3-18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