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港股公告摘要
2026-02-16 09:03:50
(原标题:于2026年3月19日(星期四)举行的股东大会适用的代表委任表格)
本人╱吾等為新秀麗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0.01美元股份的登記持有人,茲委任大會主席或指定代表出席於2026年3月19日(星期四)中午十二時正(歐洲中央時間)╱下午七時正(香港時間)舉行的股東大會,並就普通決議案行使投票權。決議案內容為授予本公司董事發行授權,根據2026年2月16日通函所述條款及條件,於本公司股份以美國預託證券形式於美國證券交易所潛在雙重上市時,在法定股本限額內配發、發行及買賣不超過138,306,408股額外股份。代表委任表格須由股東或其正式授權人士簽署,並最遲於股東大會或其任何續會指定舉行時間48小時前送交本公司香港股份登記分處或註冊辦事處方為有效。填妥並交回後,股東仍可自行出席大會並投票。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3-19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3-19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3-19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3-19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3-19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3-19
证券之星资讯
2026-03-19
证券之星资讯
2026-03-19
证券之星资讯
2026-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