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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导智能(00470.HK):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港股公告摘要

2026-02-11 10:01:26

(原标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该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方案、重大资本运作和资产经营项目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资格随董事职务或独立性丧失而自动终止。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由总经理任组长,负责决策前的资料准备和初审工作。战略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表决方式包括举手、投票或通讯方式。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不少于10年。委员会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本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H股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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