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港股公告摘要
2026-01-19 19:24:07
(原标题:视作出售一间附属公司之股权)
于2026年1月19日,信利国际有限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信利光电及光电仁寿与集团联营公司信利仁寿订立增资协议。根据协议,信利光电将向光电仁寿注资人民币500百万元,信利仁寿将向光电仁寿注资人民币340百万元。增资完成后,光电仁寿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0百万元增至850百万元,信利光电对光电仁寿的持股比例由100%降至60%,信利仁寿将持有40%股权。本次增资构成上市规则第14章下的视作出售事项,属于须予披露交易,适用百分比率高于5%但低于25%。增资款项将以现金支付,并须在协议签订后180日内缴清。完成条件为光电仁寿的股东资料及注册资本在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变更。尽管股权比例下降,光电仁寿仍为公司的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其财务业绩将继续并入公司综合财务报表。本次交易旨在为光电仁寿的显示元件及模组生产线项目提供资金。董事会认为交易条款属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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