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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胤时尚: 关于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1-15 01:06:43

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到期后未赎回,且未经董事会审议继续购买定期存款,以及变更募集资金账户未及时审议披露,违反了募集资金管理和信息披露相关规定。浙江证监局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倪秀华、潘威敏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已收到警示函,将加强法规学习,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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