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港股公告摘要
2025-12-19 22:04:58
(原标题:公司秘书、授权代表及法律程序代理人变更)
应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440)董事会宣布,徐静女士已不再担任公司秘书、联交所上市规则第3.05条项下的授权代表及公司条例第16部项下的法律程序代理人,自2025年12月19日起生效。徐女士确认与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亦无须提请股东及联交所注意的事项。
罗颖加女士已获委任为公司秘书、授权代表及法律程序代理人,自2025年12月19日起生效。罗女士具备上市规则第3.28条规定的专业资格和相关经验,于2025年4月加入公司,负责集团的公司秘书及合规事宜,拥有香港上市公司合规方面的丰富经验,为香港及英国特许公司治理公会会员,并持有ESG报告证书。她持有香港浸会大学文学士学位,现正攻读香港中文大学国际经济法法学硕士。
董事会表示,委任熟悉公司事务的专职公司秘书是加强企业管治框架的一部分,将为董事提供更直接有效的专业支持。董事会感谢徐女士的贡献,并欢迎罗女士履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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