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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12-19 20:24:12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紫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高债权本金为人民币8,000万元,债务发生期为2025年12月17日至2026年9月30日。本次担保后,苏州紫光数码对紫光电子商务的担保余额为16,000万元,本次额度内可用担保额度剩余9亿元。公司及子公司对紫光电子商务的担保余额合计为13.40亿元。公司董事会认为被担保公司具备偿债能力,担保行为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业务开展。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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