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12-19 19:12:15
2025年12月19日,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辽宁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因利用伪造的《验收证明》提前确认收入,以及未实际履行的租赁协议确认收入,导致2019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公司被给予警告并处以600万元罚款,多名高管被处以警告及100万至300万元不等罚款。公司已对相关财务报告进行会计差错更正,股票已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但未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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