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12-18 18:51:57
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明确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会秘书需具备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不得由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或律师事务所律师兼任。其主要职责包括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组织筹备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保密工作、组织培训等。公司应为董事会秘书履职提供便利,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由董事长或指定人员代行职责,且须在三个月内完成聘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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