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12-13 06:18:24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规范董事及高管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职等原因离职的情形。明确辞职需提交书面报告,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时原董事需继续履职,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董事、高管离职前须办理工作交接,继续履行未完成的公开承诺。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保密义务持续三年,相关责任不因离职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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