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11-13 23:24:22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变更实施方式、向关联方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变更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等议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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