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股票

新筑股份: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的说明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11-08 00:34:53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拟向四川蜀道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售四川发展磁浮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及相关资产和债权,向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售成都市新筑交通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及相关资产和负债;同时拟向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四川蜀道清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60%股权,并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定价以资产评估值为基础,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4.39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董事会认为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程序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11-08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11-08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11-08

证券之星资讯

2025-11-07

首页 股票 财经 基金 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