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11-04 20:29:23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25年9月12日召开的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0元(含税)。因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由504,968,262股调整为504,864,268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相应调整为25,243,213.40元(含税)。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1月1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11月11日。分红派息对象为截至股权登记日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现金红利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于2025年11月11日直接划入股东资金账户。
证券港股公告摘要
2025-11-05
证券港股公告摘要
2025-11-05
证券港股公告摘要
2025-11-05
证券港股公告摘要
2025-11-05
证券港股公告摘要
2025-11-05
证券港股公告摘要
2025-11-05
证券之星资讯
2025-11-04
证券之星资讯
2025-11-04
证券之星资讯
2025-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