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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花智控: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10-31 22:23:33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规定,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履行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保密等职责。董事会秘书须具备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且不得存在《公司法》等规定的不得任职情形。公司应为其履职提供便利,董事会秘书有权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并查阅文件。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解聘需有充分理由并报交易所。公司应同时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工作。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由董事或高管代行职责,超三个月由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须忠实勤勉,不得谋取私利。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证券之星资讯

2025-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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