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10-31 22:23:05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旨在规范离职行为,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制度适用于董事(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职等情形。辞职需提交书面报告,董事辞职自公司收到通知生效,高管辞职自董事会收到报告生效,并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特定情形下,原董事须继续履职至补选完成。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董事补选,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离职人员须在5日内移交工作资料,并继续履行公开承诺。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且在任期内及任期结束后六个月内受限股份转让比例。离职人员仍须遵守忠实义务、保密义务及竞业禁止约定,配合公司核查并处理遗留事项,因违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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