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10-31 22:05:22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股东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因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所致,未触及要约收购,且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化。本次发行对象为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中创新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华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均以现金认购。发行价格为17.06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发行数量不超过187,573,269股,占发行前总股本的30%以内。发行完成后,姚雄杰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由22.77%增至24.89%,仍为实际控制人;中创新航持股5.02%,华友控股集团持股5.99%。本次发行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深交所审核通过及证监会注册。相关股份自发行完成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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