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10-31 13:07:32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1,000,000元,股份总数为401,000,000股,均为普通股。公司于2019年7月25日在上交所上市。股东会是公司权力机构,行使包括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决定增减注册资本等职权。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公司设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公司修改章程、合并、分立、解散等重大事项须经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公司指定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和上交所官网为信息披露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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