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港股公告摘要
2025-10-31 13:00:41
(原标题:企业管治委员会职权范围)
明略科技(股份代号:2718)董事会设立企业管治委员会(“委员会”),旨在协助董事会制定、评估及监察公司企业管治常规,并评估公司在不同投票权架构下对《香港联合交易所证券上市规则》第8A章的合规情况。
委员会由至少两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主席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会议法定人数为两人,决议以简单多数通过,主席在票数相同时可投决定票。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通知及文件分发需提前7日及3日,经多数成员同意可豁免。会议可通过亲身或电子方式进行,书面决议亦具效力。
委员会应至少每半年向董事会汇报工作,内容涵盖职权范围各项职责。公司须在半年度报告及年报中披露委员会工作摘要、重大期后事项及相关建议,特别是关于利益冲突、关连交易、不同投票权受益人合规情况及合规顾问任免的建议。
委员会负责检讨企业管治政策、培训发展、行为守则、合规披露及股东沟通机制,确保公司运作为全体股东利益服务。每年须确认不同投票权受益人持续符合第8A章规定,并就潜在利益冲突和相关风险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委员会有权获取必要资源及独立专业意见,以履行职责。会议记录须准确记载出席情况,经审阅后存档,供董事查阅。主席应尽力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回应股东提问。
本职权范围于2025年11月3日生效,中英文版本如有不一致,以英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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