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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国贸: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10-31 09:52:04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规范选聘行为,提升审计质量,维护股东权益。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审计委员会审议、董事会批准并由股东会决定。会计师事务所须具备证券期货业务执业资格、良好声誉及承担审计风险能力,连续聘任原则上不超过8年,特殊情况最长不超过10年。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服务满5年须轮换,间隔5年。选聘程序包括竞争性谈判、公开或邀请招标等方式,评价要素中质量管理水平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权重不高于15%。改聘会计师事务所需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公司应披露审计费用、服务年限、履职评估等信息,并保存选聘资料至少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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