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10-31 09:51:46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规定,独立董事应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主要股东影响,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一,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须具备五年以上法律、会计、经济等工作经验,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公司设审计、战略、提名及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独立董事可行使特别职权,如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发表独立意见等。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条件和保障,包括知情权、工作记录保存、津贴及责任保险等。制度自董事会批准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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