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10-30 23:36:52
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明确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文件保管、股票变动管理等职责,并需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资格。公司设董事会办公室协助其工作。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包括存在法律法规禁止任职的情况、被证监会或交易所采取限制措施、近三年受处罚或谴责等。董事会秘书履职期间有权了解公司财务经营情况,列席相关会议,公司应提供便利条件。空缺期间由董事或高管代行职责,超三个月由董事长代行。本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证券港股公告摘要
2025-10-31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10-31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10-31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10-31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10-31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10-31
证券之星资讯
2025-10-31
证券之星资讯
2025-10-31
证券之星资讯
2025-10-30
 
    